室内通风的通风量是满足人员卫生要求、保持室内正压和补充排风、降低各种有害物浓度所必需的。计算通风量主要采用最小新风量法、风量平衡法和换气次数法,计算时应以风量平衡法为基本方法,并用最小新风量进行校核,只有在风量平衡法计算所需的数据不全或不确定时,才允许采用经过实践证明的换气次数,采用换气次数法计算。有条件采用风量平衡法时,应首先采用风量平衡法计算,这一点应引起设计人员的注意。
一、最小新风量法
人员所需新风量按以下规范的规定确定。
(1)《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GB
公共建筑主要房间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高密人群建筑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〔/(h·人)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(2)《中小学校设计规范》GB
采用机械通风时,人员所需新风量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。
(3)《办公建筑设计规范》JGJ67
办公室每人新鲜空气供给量按下值采用:
一般办公室:20~30/(h·人);
高级办公室:30~50/(h·人);
(4)《旅馆建筑设计规范》JGJ62
(5)《商店建筑设计规范》JGJ48
每人最小新风量8.5/(h·人)。
(6)《饮食建筑设计规范》JGJ64
饮食建筑空调系统新风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(7)《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》GB
站房内主要房间空气调节系统的新风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(8)《体育建筑设计规范》JGJ31
体育建筑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(9)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GB
公共建筑主要空间的设计新风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二、风量平衡法
消除余热、余湿及有害物的通风量按风量平衡法进行计算。
(1)消除余热所需的通风量G1(kg/h):
(2)消除余湿所需的通风量G2(kg/h):
(3)稀释有害物所需的通风量G3(kg/h):
三、换气次数法
以下规范列举了用换气次数法计算通风量的换气次数。
(1)《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GB
1)居住建筑设计每小时换气次数宜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2)医院建筑设计每小时换气次数宜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3)住宅的厨房和卫生间全面通风换气次数不宜小于3次/h。
4)部分设备机房机械通风换气次数按下表选用。
5)公共卫生间、浴室及附属房间机械通风换气次数按下表选用。
(2)《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JGJ39
托儿所、幼儿园主要房间室内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。
(3)《中小学校设计规范》GB
当采用换气次数确定室内通风量时,各主要房间的最小换气次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(4)《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》JGJ38
图书馆各种用房通风、换气次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(5)《办公建筑设计规范》JGJ67
吸烟多的公共用房,宜设置排风设施,排风量不大于新风量的80%;卫生间、开水间及设备机房每小时换气次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(6)《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》JGJ40
疗养院下列用房应设有机械排风装置,其换气次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(7)《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》GB
殡仪馆各类用房换气次数不低于下表的规定。
(8)《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》GB
候车室、售票厅、旅客厕所等房间宜采取自然通风。当设置机械通风时,主要房间的换气次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(9)《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》JGJ76
严寒及寒冷地区,特殊教育学校冬季室内换气次数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。
以上就是各种场所的通风量计算要求汇总。